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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2章 恨意

爱情这玩意儿吧,老房子着火固然可怕,小房子着火那也不遑多让啊。

从此包珍就成了大荒子小迷妹,只要没有出任务的时候,包珍就开始对大荒子那是好一顿围追堵截啊。

把大荒子给烦得呀,就真的让人很烦啊。

你说要是他喜欢包珍还好,关键是他对陈秀秀那是情深义重呀。

虽然包珍长得确实好看,就算是陈秀秀没毁容之前,都不好说,就一定比包珍好看。

更何况现在陈秀秀毁容以后,那比普通的农家妇女还要恐怖吓人,自然也更谈不上好看了。

但是人家大荒子本来喜欢的,就不是陈秀秀的容貌,而是除了容貌以外的比方说品德呀,思想呀,内在啥的,这些用言语都说不清,道不明的东西。

爱情这玩意儿,本来就是这么玄幻,真要让一个人说清楚,究竟到底喜欢另一个人啥,还真的说不太清。

能够说得特别清楚的,那就不是真的爱情了。

比方上喜欢对方的容貌,这就是见色起意,是最下乘的喜欢呀。

大荒子人家那喜欢是高级的,按现在时髦的说法,人家跟陈秀秀那是灵魂伴侣。

再说包珍,本来她喜欢大荒子,就让队伍里头很多想追求她的人不高兴了。

结果呢,大荒子这家伙还不识抬举,竟然敢不喜欢包珍。

他们也都听说过,大荒子家里头那个土匪头子媳妇,那就是个丑八怪。

要按他们那恶毒说法,那陈秀秀可真是连包珍的一个手指头,那都比不上,连给包珍当端洗脚水的丫头,都不够格。

更何况,大荒子居然还敢这样铁面无私的拒绝他们的小公主。

惹得包珍那个伤心呢,常常偷偷躲在背人的地方哭天抹泪地。

这还了得,包珍不光是他们的小公主,那还是救治过他们伤病的大夫啊。

这有着救命之恩在里头的,那当然情分就不一样了。

好几个性子暴躁的汉子,找到大荒子就一顿冷嘲热讽。大荒子生来就不是那能够忍气吞声的人,更何况,人家还当了那么多年的大当家的。

咋地,我家里有媳妇,就这个女的看上我了,我不同意,这就成罪过了,自古以来没听说过这个道理。

你们嫌弃我媳妇?就你们这几个逼逼赖赖地,我自己都没有嫌弃我媳妇,我自己都把媳妇当个宝儿,你们有啥资格嫌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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